莱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
[胶东在线消息] 烟台市莱山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其中涉及公共行政管理、统计、林学、水利工程、海洋化学、燃气、工民建、化学分析、环境工程、化工工程与工艺、畜牧兽医、医学影像专业(X光透视、B超)、妇科、预防医学或临床医学等15个岗位。
报考人员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烟台市常住户口,35周岁以下。
报名时间:2008年1月14 日--15日。
报名地点:莱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莱山区迎春大街125号)。
考试时间为1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具体事宜见“高新区人才(www.gxqrc.com)”网。
咨询电话:6716156 6711517
2008年烟台市莱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市莱山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需求见附表)。按照《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08年1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烟台市莱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莱山区迎春大街125号)。
1、报名
应聘人员可登录烟台高新区人才网查询招聘岗位,到莱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与本人所学专业相符的岗位。
2、资格审查
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工作。报名人员需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三张1寸近期同底板免冠正面照片。在职人员需同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需代理机构出具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其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信;择业期内的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需要出具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录用过程始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缴费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提交《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考务费100元。报名人员于2008年1月18日到莱山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对于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缩减招聘计划。列入缩减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允许重新确定报考岗位。
三、招聘办法和内容
招聘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分别采取百分制。
笔试时间为1月20日。
上午:9:00—11:00公共知识
下午:2:00— 4:30专业基础知识
公共知识主要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方针、公共管理等;专业基础知识按岗位专业要求单独命题。笔试结束后,百分制确定笔试总成绩,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比例按3:7计算。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2的人数确定。
取得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全日制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按规定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试题根据岗位特点单独命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笔试中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同等情况下莱山籍报考者优先。
面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
考核、体检人员信息,在高新区人才网(www.gxqrc.com)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道,对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的全面考核,同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因考核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派遣到相关单位。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聘用单位同等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人事档案转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人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咨询电话:
莱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6716156 6711517
附:《2008年烟台市莱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莱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