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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 档案接受单位填写说明

来源:信息中心  作者:曲蕴宏  发布时间:2006-04-12 14:49:10 字体大小:【

 

 

为确保毕业生档案安全、准确、迅速地传递。现将毕业生在协议书包括网上协议书上,档案投递地址一项目的填写要求,作如下说明。

1.凡寄往外省的,必须在档案接受单位名称前冠以省、市名称;凡寄往省内的,必须写明市、县名称。

如:广东省深圳市××路××号

           华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    

如:青岛市黄岛区××路××号

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收件单位名称所带地名不详或与实际驻地不符的,应注明其实际驻地名称。

如:山东省威海市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如:河南省新乡市

济南军区第54集团军政治部干部处  

3.收件单位名称不连贯现象要避免。

如:北京市 

人大常委会   

上例封面书写是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分开写,让人理解为北京市是驻地,不能辩清是"市人大"还是"全国人大",无法投递或容易造成误投

4.寄往"××省人才交流中心××市(县、区)人才交流中心的毕业生档案,不得在协议书上再写上用人单位的名称,即协议书上不得出现两个收件单位名称。

5.不得用邮政信箱或街道门牌号码代替收寄件单位名称。

【发布人】 李示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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